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取消部分办事事项媒介刊登声明环节的公告
为持续深化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,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,切实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,经研究,现就以下办事事项中涉及的媒体刊登声明环节予以取消。
序号 |
部门 |
事项名称及编码 |
涉及环节名称 |
取消方式 |
1 |
省司法厅 |
公证员执业证遗失补办 |
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作废声明 |
直接取消,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供 |
? |
2 |
省司法厅 |
公证机构执业证遗失补 |
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 |
直接取消,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供 |
? |
3 |
省司法厅 |
律师申请补发执业证 |
在省级以上报刊或指定网站刊登遗失声 |
? |
由省律协在其网站公告,不收取费用。
办理电话:0571-87755609 |
4 |
省司法厅 |
律师事务所申请补发执业证 |
在省级以上报刊或者发证机关指定网站上刊登遗失声明 |
? |
由省律协在其网站公告,不收取费用。
办理电话:0571-877556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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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|
来源:浙江省司法厅